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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水价格

更新时间:2019-08-07 09:37:15点击次数:2447次


      1、按照济南市物价局《关于调整济南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》(济价格字【2015】26号)规定,自2015年5月1日起,对已实施“一户一表”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户实施阶梯水价,对非“一户一表”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进行调整。

      2、根据《省物价局等3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【2015】119号文件加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自2017年8月1日起,对我市城市(公共管网)供水价格中非居民用水、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进行统一调整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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